高县100万吨煤制甲醇技改项目招商引资
| 招商项目 |2012-08-02
一、项目名称:100万吨煤制甲醇技改项目
二、所属产业:煤化工
三、项目内容:建年产100万吨甲醇生产线,其中新增90万吨/年,21年建一套年产30万吨甲醇装置及配套设施;25年建二条年产30万吨甲醇装置及配套设施。
四、前期工作:项目可研报告、工艺流程设计方案已完成,项目已经省经委(川经技改备案21号)文件批准落户高县月江福溪工业集中区。
五、建设条件:宜宾市已探明可开采煤炭储量55亿吨,全市2008年煤炭生产规模2100万吨,集中产于筠连县,高县,珙县,兴文四个县,占全市煤总产量的96%,该煤种属于国家发改委(国改工业1350号)文件规范,重点用于合成氨,煤化工生产的原料煤。高县具有水力发电装机5.8万kw,向家坝水电站600万kw,402火电厂二期装机容量120万kw,就在工业区内的一期装机容量120万KW的高县福溪电厂2011年6月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。工业集中区内有川南天燃气公司,输注云天化的天燃气高压管线,现集中区内有一降压配气站,可提供工业和生活用气。集中区境内南广河、清溪河横贯全境,南广河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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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s)属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水量充足。高县发展煤化工产业近40年的历史,现在产业工人1300多人。六、投资预算:项目总投资28.5亿元。
七、市场预测:甲醇是用途广泛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,煤化工属增值空间大、关联度高的基础重化工产业,是国家鼓励发展产业,甲醇下游产品甲基叔丁基醚、醋酸、醋酐、甲酸、甲酯、碳酸二甲酯等,甲基叔丁基醚、醋酸发展很快,甲醇二、三级产业链的开发前景十分广阔。
八、经济效益:年销售收入18亿元,年增值税1.02亿元,利润(销售收入-总成本-所得税)3.6亿元。投资利润率税前34%、税后23%。投资回收期为4.5年(详见项目推荐书)。
九、合作方式:合资、独资均可